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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凤晓 首都百万师生微党课

我记得我上美学课的第一节课,张广生老师在黑板上写了一个字——蒙,就是启蒙的“蒙”。他把那个字写得很大,他说你们看看这个字,蒙就是带着草帽的小猪。

宝盖下是豕,就是小猪的意思。

读研究生,张老师说,就是把你的草帽摘掉,让你看得更远。他或许是无心举的一个例子,但在我心里深深扎了根,因为当我读完研究生后的感受,就是那种感觉,被摘了草帽的小猪。

如果说考研是为了寻找自己的话,我想讲个更实际的原因。考研之后,无论是找工作,还是你在研究生期间发现自己对学术的兴趣继续读博,你都站在了一个更高的平台上。

我的本科母校叫做曲阜师范大学,我们被称为农村大学,因为大部分孩子都是来自农村,孔子故里曲阜是一个非常偏僻的小城。

或许是往届都考研的传统,或许是孔子故里文化氛围的熏陶所致的旺盛的求知欲,我们考研不需要太多的动力。我们班当时25人,报考22人,考上16个,几乎全都是名牌大学。

我们感谢老师们扎实的基础教育,而这样的专业课基础对考研是至关重要的。考研不会是一个难事,我们当时相互鼓励的一句话是,坚持到底就是胜利,结果确实是所有从开始坚持到最后的同学大部分都考上了。

我记得研究生第一节文学课,老师提到美国作家斯坦贝克的《人与鼠》(Of Mice and Man),问大家看过这本书吗,我举了手,还记得自己羞涩得用英语讲完这本书的大概内容所得到的老师的赞美与同学们的掌声。

我博士毕业后来到重庆工作,一个硕士同学去机场接我。很多年没见,她说,研究生期间我最难忘的风景之一就是你背着书包去图书馆的背影。

她的话让我回到硕士毕业离校时那一天,带着与老师和同学别过的眼泪,我走到了图书馆的台阶上,我看到自己在里面读书学习的日日夜夜,我在里面借过的每一本书,每个瞬间都特别清晰。它们让我对过去与当下满意,对未来充满信心。在泪眼婆娑中,我挥别图书馆,踏上了人生的旅程。

关于如何阅读,剑桥大学毕业的华兹华斯曾建议大一新生要追求两样东西,一是自然,一是书籍。

本科时的阅读

一开始你或许需要一个书单,我觉得我们学院比较好的地方在于我们大一便开设了英语名作导读课,还有希腊罗马神话课,这些课都导向经典。老师会在课堂上介绍,而且你也会在阅读中一本书导向另一本书。用经典作品当导向。

或许你在一开始并没有太多的判断力,那么,多读些也没有关系。我记得我大二时在外教的影响下开始阅读第一本简奥斯丁的原版,一开始阅读有很多生词,虽然老师说不一定要知道每一个词,但遇见不认识的词依然会很难受,所以就准备了一个笔记本,每次把遇到的生词,喜欢的句子抄下来。这个习惯当时只是一个无心之举,并不想着为了什么。

我们当时的课特别多,而且大二的时候要准备英语专业四级的考试了。我的阅读时间主要是晨读,当时一本牛津高阶词典,一本原版小说,一本笔记本。所以晨读很快就过去了。读小说的好处在于你很快会进入故事情节,所以一有时间就会去读。几乎是见缝插针,加上周末,我也不知道自己是如何就那样读完了奥斯丁的六本小说。

笔记本写了几百页。语感与词汇量是在我没有意识到的情况下渐渐增加的。记得当时老师上课提到一个新单词就问我们知道吗,我好像基本上都知道,所以老师总让我上黑板去写。

十七八岁受到的鼓励很有帮助,那种小虚荣心让我尝到了阅读的甜头。最终让我感觉阅读的收获是在专四成绩出来时,我的作文差一分满分,阅读丢了二分,语法词汇丢了一分,听力丢了六分,另外二分记不得丢在哪里了。印象最深刻的是作文和语法词汇的提高。所以一不小心考了88分,年级第一名。我现在都还记得大家在教学楼大厅里看成绩单,在问史凤晓是男生还是女生。

我当时的阅读并没有太多经典概念,很多时候是为阅读而阅读,可能尝到甜头以后阅读就更带劲了。但遗憾的是当时的阅读杂乱无章,读了很多美国畅销书,这与我们的外教是美国人有关。后来毕业论文时选择了美国作家杰克伦敦,阅读他的原版小说时已经不是太大的问题,那是在各种经典与非经典的阅读中积累的词汇与阅读速度。

研究生时的阅读

读研究生时几乎所有的课都更加专业,我们有文学理论课,我们有小说课,我们有莎士比亚课,我们有诗歌课。我还选修了美学课。所以在课堂上我的感受就是很多年以后读海明威的《流动的盛宴》一样的感受。一个作家,一本小说,通向另一个作家,另一本小说,或诗歌。当时读书心思特别简单,下课就去图书馆借书读书。

我现在记得我第一次去人大的外文藏书处时感觉真是刘姥姥进大观园的感觉,应接不暇。我是在那里知道了美国作家福克纳的小说《喧嚣与骚动》,它的题目选自莎士比亚《麦克白》中的诗句。菲茨杰拉德的《夜色温柔》选自英国诗人济慈的诗句。当时的感觉,文学世界好大,又好小。这种体验包括我的两种体验,一个是以课堂为起点,去寻找自己感兴趣的书,然后就是一个作家会将你引向另外一个作家。

有时候与同学或者朋友交流时你也会受到启发。我记得我在迷恋奥斯卡·王尔德的时候听一个朋友提到了安德烈纪德的《地粮》,读了之后特别喜欢,又是很多年以后,我在英国的一家书店看到安德烈纪德写的王尔德回忆录,他回忆了他与王尔德的几次会面。那种相通的惊喜是不断阅读的行为所得到的馈赠。阅读不断,惊喜也常有。

所以我常常告诉自己,也想告诉你们,不要着急。一生很长,慢慢读。但是大学四年很短,我还是期望大家尽可能在空闲时间多读书,读好书。

我总在想,如果没有读研究生,我或许找不到自己。我是谁,是一个亘古的哲学问题。我很庆幸自己在升学,在阅读中找到了自己。

我不知道听我讲完自己的阅读体验之后,大家有没有觉得研究生是一个让人着迷的生涯。在大学期间有很多功课要做,有很多任务要完成。研究生完全是你的时间,你选择自己喜欢的方向,你读自己喜欢的书,你最后也会找到一个自己喜欢的工作。

作者系重庆工商大学外语学院讲师,中国人民大学-英国兰卡斯特大学英语语言文学博士,曾出版《创意写作大师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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