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2023年接收推免生章程 _法硕考研辅导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2023年接收推免生章程 _法硕考研辅导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2023年接收推免生章程

  根据教育部关于2023年硕士研究生推免生招生录取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2023年接收推免生章程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应为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免资格的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并取得所在学校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资格。

  2、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3、申请人应具有较好的科研潜力,综合素质高,创新能力强,学习成绩优异。

  4、申请人应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二、招收推免生专业和人数

专业代码、名称及研究方向人数备 注081304 建筑技术科学3 01 建筑热工1 02 A绿色建筑1 03 B绿色建筑1 081401岩土工程1 05 基坑与边坡支护技术1 081402 结构工程2 07 B混凝土结构及预应力技术1 09 B高层建筑与大跨度结构1 081404 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1 14 建筑环境设备与系统1 081405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3 15 工程抗震1 18 A灾害与安全评估及处置1 19 B灾害与安全评估及处置1

  各专业指导教师详见官网http://www.cabr.com.cn/s/3435-8255-20825.html

  三、工作流程

  1、申请人请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填报专业志愿。

  2、申请人网上填报志愿后,请将以下材料邮寄至我院研究生部(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30号中国建研院B1711室,研究生部收;邮编:100013,联系电话:010-64517741,64517611):

  (1)个人简历;

  (2)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3)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需有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

  (4)其他材料复印件: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承担课题材料等。

  3、我院审查材料后确定复试名单,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应尽快确认是否同意复试。

  4、复试通过考生按我院规定参加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我院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向复试、体检通过的拟录取考生发出拟录取通知,考生应及时确认。

  6、拟录取考生将按教育部规定进行公示。

  四、其他事项

  1、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院将不予录取。

  2、申请人应按要求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报名、缴费、确认参加复试、接收拟录取等流程。

  3、2023年招收的硕士研究生类型为国家计划非定向研究生,学制为2.5年。第一学年在哈尔滨工业大学攻读学位课程,第二学年起回院随导师完成研究课题及学位论文。

  4、我院不收学费,入学后可享受助学金、助研津贴、各类院设奖学金申请、定期体检等。

  5、完成学业者择优留院工作(符合进京落户条件者优先解决北京市户口)。

  6、咨询、监督与申述渠道:院研究生部,联系方式详见官网http://www.cabr.com.cn/s/3435-8255-208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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