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研究(法学研究生考哪些科目)



法学研究,法学研究生考哪些科目


作者简介:邱昭继,湖南浏阳人,西北政法大学法治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比较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法学教育研究》副主编。

作者|邱昭继

责编|薛应军

正文共2844个字,预计阅读需8分钟▼

法学教育在法治人才培养方面发挥着基础性、先导性作用,其发展既要遵循高等教育发展的一般规律,也要满足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对其提出的基本要求。法学教育既是一种养成教育,也是一种专业教育。

从学科角度看,法学教育属于法学和教育学的交叉学科,它主要研究法学领域的基础性、一般性问题,其论文的写作方法是多元的。笔者以《法学教育研究》为例,谈谈对法学教育论文写作方法的几点认识。需要说明的是,这里所谈的写作方法不是指具体的写作技巧,而是指研究法学教育的方法。

笔者认为,法学教育的研究方法分为比较方法、描述方法、批判方法、分析方法、叙事方法五种。当然,这五种方法并不能涵盖法学教育的所有研究方法,之所以在这里只谈这五种方法,是因为它们在法学教育类论文中使用频率较高。

比较方法旨在通过评介域外法学教育改革与发展成果,为我国法学教育改革提供可资借鉴的经验和资源。比如《法学教育研究》的“比较研究”栏目刊发的论文主要运用的是比较方法。比较法学教育是对不同国家或地区的法学教育进行比较研究。通常情况下,它有宏观比较与微观比较之分,前者指将不同法系或不同国家法学教育作为一个整体进行比较;后者指将不同法学教育理念、管理体制、课程体系、教材体系、学科体系以及教学方法进行比较。比如,《全球化背景下法学教育发展的国际趋势与中国选择》一文,通过比较分析美英德日四国法学教育的重大改革,窥见世界法学教育在全球化时代的最新发展趋势,该文采用的就是宏观比较的方法。《21世纪以来中德法学教育实践性导向改革的比较与相互启示》一文,对中德两国21世纪以来法学教育实践性导向改革存在的共性与差异进行考察与梳理,该文采用的是微观比较的方法。当然,只研究特定国家法学教育的选题还不属于比较法学教育的范畴,只有对本国法学教育与特定国家法学教育之间的异同进行比较,才能称之为真正意义上的比较法学教育研究。

纯粹的描述方法是法学教育研究论文运用频率较高的一种方法。如果一种方法致力于描述实际情况,而不是对当下情境的道德或其他价值作出判断,那么这种方法就是纯粹的描述法。例如,法社会学研究法律的实效,法律人类学研究不同的纠纷解决机制,历史法学阐述法律的历史演变,这些理论研究采用的大多是纯粹描述的方法。《法学教育研究》的“理论探讨”栏目刊发的许多文章多采用纯粹描述的方法。比如,《国立西北大学法学教育的历史沿革及办学特色》一文,对西北大学法学教育历史源流、师资队伍、管理体制和人才培养进行了比较详细的描述。再比如,《第五轮学科评估视域下我国法学学术生产力格局研究——基于国家社科基金与CLSCI期刊的联合考察》一文,通过分析2016-2019年的法学国家社科基金与CLSCI期刊,全面检视我国法学学术生产力格局,厘清了我国法学学科研究力量的地域差异及其成因。描述方法的优势是客观地解释法学教育的实际情况、历史演变等问题,缺陷是不能解决法学教育所面临的问题。因此,要改变法学教育的现状,还需要采用规定性方法或批判方法研究实践中遇到的问题。

批判方法不关注当前法学教育实践的描述,而是关注新的法学教育实践的建构。法律现实主义、批判法律研究常常采用批判方法或规定性方法。这些理论主要关注更加合理公正的法学教育的实现。法律现实主义认为,法官审理案件主要依据除法律规则外,还包括政治、经济及正义观念等非法律因素。因此,法学教育不能仅仅教给学生法律规则是什么,还要让法科学生懂得案件背后的政治、经济以及社会文化等因素。这种观念反映到教学内容上,就是法学教育不单纯强调法律专业知识,还要强调学生在哲学、经济学、政治学和历史等方面具有雄厚的基础。批判法律研究直接关注正义。这些法律理论采用的规定性方法的特点,是通过一系列法学院校改革来消除法学教育中的不正义现象。采用批判方法的论文适合发表在的“理论探讨”“教学研究”“管理经纬”等栏目。比如,《以人才素质为导向 以人才培养规律为依据 科学设置培养模式——国际法律人才培养的模式、内容与方法刍议》一文,在分析国际法律人才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基础上,提出要按照人才培养的规律,科学设计其教学项目、课程和教学方法,全面更新和改革国际法律人才的培养模式。该文采用的就是批判的方法。

分析是指将一个整体分解成部分及部分之间关系的思维过程,分析方法是分析哲学的主要方法,包括逻辑分析和概念分析。分析哲学的这一方法对法学和教育学都产生了巨大影响。现代分析法学常用的是概念分析方法。概念分析通过区分法律概念和范畴的逻辑结构或必然与本质属性来探求我们世界的某些方面的“真”。分析法学致力于提供关于法律的真的主张,而不是致力于对事物的批评,在这个意义上,它们是描述理论。然而,分析法学从事的工作不是纯粹的报告数据或观察,其理论不是纯粹的描述理论。概念分析方法同样影响教育学研究。分析教育学主张将分析哲学的方法应用于教育领域,注重教育名词和概念的分析,因此,可以用概念分析方法研究法学教育的基本概念和范畴。比如,曾刊发的《学术委员会章程的要素分析及其现实关照——基于6所部属师范大学的章程文本分析和“大法学”概念初探》一文,就具有浓厚的分析色彩。

叙事方法是一种记人叙事并陈述其来龙去脉的表述方法,多用于文学创作。通俗地说,叙事方法就是讲故事。这是一种迥异于分析方法的研究方法。叙事方法至少有两个目标可供选择:首先,一种丰富的叙事有助于多数群体理解少数群体对法律体系的体验。其次,故事和寓言可以用来削弱关于人类动机的过于简化的观点。因为有些人的喜好我们在日常生活中无法知晓,所以即使故事是虚拟的,它也有助于我们了解那些人的视角和体验。一个虚拟的故事或寓言让我们相信它在某种程度上“听起来真”。《法学教育研究》的“学问人生”“法务反哺”栏目刊发的文章多适合采用叙事方法进行写作,前者主要刊发记录法学教育界老一辈学者治学育人的理念、方法与贡献的文章,后者主要刊发从法律实务角度反观法学教育教学思考的文章。这类文章作者可以讲述自传性故事,或讲述其他法律学人的故事,通过讲故事的方式揭示法学法律工作者对法学教育工作的真知灼见。

法学教育论文写作的这五种方法各有优势,不同题材的文章适合采用不同的研究方法。在这些方法中,描述方法、比较方法与批判方法往往在一篇论文中同时使用。描述方法善于揭示法学教育的现状,比较方法善于总结其他国家(地区)法学教育的有益经验,批判方法善于对法学教育改革提出解决方案。分析方法与叙事方法是相对立的,一篇文章很难做到既做好概念分析又讲好故事。分析方法与纯粹的描述方法也是相对的,这两种方法的理论目标不一样。虽然概念分析也致力于描述,但是概念分析描述的是概念和范畴的逻辑结构和必然属性,而纯粹的描述理论描述的是经验事实。因此,采用分析方法的论文不宜再使用纯粹的描述方法进行写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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